跆拳道竞赛要求
服装
(1)裁判员和裁判员必须依照国际足联裁判员规则着装(海军蓝色上衣,白衬衫,海军蓝色西裤,海军蓝色领带,白鞋子,白袜子)
组织委员会委员的着装要求: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组织委员会委员的着装要求。
选手的服装
参赛者须穿著由国际足联正式认可的国际足联规则服装。
第四级以上的选手不得穿着教师服参赛。
参赛者所系之黑色皮带,须标示正确位置,并依ITF规约正确佩戴。
比赛者必须佩戴在道服背心后面下半部的号码。
未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可穿着其他运动服、运动鞋等。
运动员可以穿ITF道服或其他官方的自选服装参加开闭幕式,不得携带照相机和条幅,不得穿拖鞋和光脚等。
护具
对打比赛的安全用品及护具。
必要的安全和保护用品:
选手必须佩戴由ITF认证的护手,护脚。
运动员必须佩戴一副护齿。
男选手必须在道内裤上配上护裆。
其他防护用品:
青春期和老年组可以佩戴ITF认证的头盔。
老年组参赛者可穿着护肋及小腹护服参赛。
可在道服内配以护胫及小臂护具。
所有其他安全用品及护具必须由松软的海绵,软质如皮垫子或其他软性材料制成,并须经ITF竞赛及裁判委员会批准。
不允许使用其他任何护具。
不能含有金属、骨质、塑料等硬物,不能使用安全防护用品。
拉链不能用于安全用品和护具,也不能用于系带或按钮。
不得与手表或其他饰物相配。
女性选手不得用夹子或发卡固定其头发。
伤员不能佩戴任何使自身有利或不利于对手的绷带或固定物。伤员需经比赛认可的医疗人员的同意才能使用绷带或固定物等。
比赛中,红方配红护手/红护脚,蓝方配蓝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