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“俊杰杯”跆拳道新生交流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:
广西俊杰跆拳道馆
二、承办:
南宁市俊杰跆拳道馆
陈炫俊体育培训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:
陈炫俊跆拳道馆及各参赛代表队冠名:待定
四、竞赛时间及地点:
(一)竞赛地点:南宁市五月汇1号篮球场(望州北二里36号五月天商贸城内)
(二)竞赛时间:年4月17日8:30—19:00比赛8:00开始检录
五、参加单位:
广西区内各跆拳道相关社团以及特邀学校团体单位
六、竞赛项目:
(一)、竞技比赛
男子:50KG、54KG、58KG、62KG、67KG、72KG、72KG+
女子:40KG、45KG、49KG、53KG、57KG、61KG、61KG+
(二)、品势比赛项目及内容:
个人品势:
男子:太极一章、太极二章、太极三章、太极四章、太极五章
女子:太极一章、太极二章、太极三章、太极四章、太极五章
七、参加办法:
(一)参赛年龄及参赛人员:
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大学生(注:须是级新生)
(二)参加时需出示学生证(检录时验证)
(三)竞技比赛:各学校各队各级别人数不限
(四)品势比赛:个人每位运动员只可选报一个品势
(五)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,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,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,但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。
(六)费用:报名费每人:单项元(只报竞技或品势)兼报元(竞技、品势两项都报)比赛保险:20元/人
八、竞赛办法:
1、竞技比赛:(一)进行个人对抗赛。(采用单败淘汰制)(二)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。(三)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,每回合进行1分钟,局间休息30秒。(四)若某级别不足2人参赛,则该级别运动员并组处理。(五)由于是新生交流赛参赛队伍不得借调省队(含往届专业参赛队员)运动员代表队伍与非大一新生人员参赛,曾经获得市级锦标赛第一名、省区赛前三的运动员禁止参加竞技项目,比赛运动员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。(过称时以学生证为准)
2、品势比赛:(一)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。(二)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。
3、本次比赛采用手动电子打分
九、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。
十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1、个人奖:每级别录取前五名颁发奖状,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。
2、设“优秀社团奖”、"优秀裁判员奖"、“竞技个人精英奖”及“品势个人精英奖”发锦旗或荣誉证书。
十一、报名及报到:
(一)报名时间:年4月4日前报名,各社团填写报名表一份,填写《跆拳道比赛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》并将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发至组委会确认,逾期报名不予办理。报名(